5月起至12月31日,全省各级交通执法部门将开展 “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通过建立健全与公安、工商、安监、运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工作合力。
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班车、客运包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旅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出租汽车从事起讫点均不在车籍所在地营运、从事或变相从事班线客运、未按规定使用合格的计价器、拒载、甩客、绕行等;无照无证从事汽车租赁经营行为,特别是使用9座以上车辆非法从事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