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根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条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正式启动。启动仪式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郝会龙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盖如垠对执法检查进行动员和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世英主持动员会,并率队进行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将检查《条例》实施情况,包括农村公路规划建设情况、公路养护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县级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情况,通过执法检查,促进《条例》实施。检查组将在5天半时间里,深入哈尔滨、牡丹江、鸡西、佳木斯4市和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等地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6月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郝会龙表示,下一步,要结合黑龙江省发展实际和“五大规划”实施,突出“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项目,加大建设标准较低、交通量较大的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力度;切实抓好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落实;科学合理搞好农村公路建设布局;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管养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