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重要事项,第一时间向集中整治领导工作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组织集体讨论、研究处理;对查获的无证经营行为,由运管部门依法处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由公安交巡警部门依法处理;对拒不服从检查、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行为,提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活动结束后,运管、交巡警两部门将继续结合日常执法管理,不间断对我区道路客运市场和交通秩序常态化整治,对日常整治中获取的有关信息和线索,相互通报、及时移交,形成长效管理整治工作机制。
截止4月4日,共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0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396人次,其中运政执法人员310人次,共查扣非法营运“黑车”4辆,窜线经营车辆4辆次,不按规定站点停靠车辆3辆。查处各类违章16起,其中无危险品资质4起、改型4起,其它违章8起。
通过十天的集中整治,辖区内班线非法营运车辆明显减少,班线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现象明显减少,窜线经营行为明显减少;车容、车貌相比以前有明显改观,道路客运市场和交通秩序基本稳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