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全县渣土车综合整治办公室,统一指挥、协调全县渣土车整治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公路段、运管所、建设局、城管执法队、交警巡逻队等单位组成综合执法大队,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二是要求渣土车车队开展内部自查活动,全面落实工地出土申报制度,并对公司负责人、驾驶员、工地负责人进行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培训教育。 三是加强对县城银河路、居安街、109国道等重点路段的临管工作,每晚由局领导带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通告县整治办。
四是每天安排5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县城轻纺城、创业园、银河路、居安街、109国道等重点路段设点巡查,新增3辆巡查车,并加强夜间巡查力度,加强排查整治工作力量。
五是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