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记者从省运管局获悉,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将我省列入第二批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省份。自5月1日起,我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将正式开始。
据了解,长途客运接驳运输,是指道路客运班车运行到线路途中选定的接驳点后,当班驾驶员停车落地休息,由在接驳点休息等待的接驳驾驶员上车驾驶,通过接力的方式继续执行客运任务的运输组织方式。自2013年1月起,交通运输部在全国13个省(区、市)开展了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决定,2014年将江西、湖北、湖南等8个省(区、市)纳入第二批接驳运输试点范围。
目前,我省制定的《江西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出台。按照接驳运输试点标准和“分类、分步实施”原则,我省选取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进行首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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