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扬广大职工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帮助患病职工减轻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负部分医疗费负担,县长运公司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景宁畲族自治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文件精神,积极落实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
实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是我县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化解职工医疗风险的一种有效补充方式,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日前,县长运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由工会专门负责,统计在职职工,按保障金缴纳每人50元的标准,公司负担80%,个人承担20%的缴费比例,由工会统一组织参加办理参保相关工作。
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深受到广大长运职工的支持,充分体现了“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精神,让职工真正体会到政府工会组织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