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成品油价的上调,广东省也随之上调了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发出了关于调整广东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的通知,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自今日凌晨起上调为0 .02元/人·公里。
通知指出,鉴于我省0#柴油(国Ⅳ)最高零售价格于2014年2月26日24时起上调至7.59元/升,根据《广东省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和《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重新明确油运联动代表油品及基数价格的通知》的规定,自2014年3月1日零时起,我省始发的除农村客运外的班车客运(含旅游班线客运)单位计费里程燃油附加费上调为0 .02元/人·公里。
通知要求,各道路客运经营者及各客运站场已预售的全部客运班线车票,仍按原票价执行,不得另行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各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规范明码标价和收费行为,在客票上标明收取的燃油附加费金额,同时在汽车客运站等醒目位置进行公布。
燃油附加费计算公式
燃油附加费=旅客计费里程×(2×0.01元/人·公里)
举例,广州到深圳道路客运为100公里,以往燃油附加费是1元/人,现在涨为2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