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从12月23日起,淮安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由每人每公里0.02元下调至0.015元,每人每公里下调0.005元。这也是自今年9月份以来,我市连续三次下调燃油附加费,百公里累计下调1.5元/人。
自2006年淮安开征客运票价燃油附加费、2009年启动实施运价油价联动机制以来,客运票价首次出现“三连降”。此次调整,共涉及淮安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73条班线、149个站点。
据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当成品油价格变动符合联运机制时,价格、交管部门应按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将燃油附加费(政府限价)及时调整到位。其中,上调燃油附加费的,由客运企业自主决定是否上调具体执行票价;下调燃油附加费的,客运企业必须在下调后的政府限价范围内确定具体执行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