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应用制度。加快建立行业公共信息系统,推行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分类管理,及时建立完善信用档案。二是公布诚信“红黑榜”。将恪守诚信先进典型列入“红名单”进行宣传推广,将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并在三明日报、三明电视台、三明广播电台、三明网、三明市政府网等媒体公布。三是整治运输领域失信行为。加快建立出租汽车驾驶人信用记录;开展公交、长途客运制止逃票行为专项整治,将逃票行为纳入个人信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