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范客运车辆运营行为
未安装监控系统 客运车辆要停运整顿
客运企业和车辆要安装监控系统,否则将停运。客车驾驶员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的,一律列入“不适岗名单”,停岗半年。省交通厅日前发文规范旅游(包车)车辆、危货运输车辆、客运车辆运营行为,旅游车辆如果超范围经营,将停运整改。东南快报昨日从省交通厅获得上述消息。
超范围经营旅游车辆停运整改
即日起,我省将加大对旅游(包车)客运车辆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的客运车辆,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并责令停运整改。此外,对客车驾驶员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的,一律列入“不适岗名单”,停岗限制期为6个月。
对旅游客运车辆发生超范围经营等行为的,一律责令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经营,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此外,交通部门对危货车辆提出了要求,所有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必须在2014年底前安装紧急切断装置,自2015年1月1日起,未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罐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年审时一律不予通过,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罐式车辆的罐体必须持有质量检验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压力容器要定期年度审验。未持有效检验证书的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年审时一律不予通过。
无监控平台客车要停运整顿
道路运输企业要使用符合条件的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监控平台要具有监管客运车辆超速、超范围经营、不按核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要求落地休息、不在线等违规行为自动报警、自动汇总等功能,以及报警信息短信提醒功能(信息发送至企业的值班人员、行业监管人员等)。对监控平台不具备相关功能的,要责令整改,2014年12月31日前整改不到位的,车辆停运整顿直至到位,且相关企业1年内不得新增运力。
对未接入平台或卫星定位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所属企业必须立即进行整改,车辆尚未发车运行的,整改合格后,方可出站运行。在途运行的,在下一趟次发车前整改合格后的,方可出站运行。
对已安装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停运整改,直至正常使用方可营运。对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发现一次对相关车辆停运整顿,发生两次及以上行为的,取消相应营运资质和从业资格。(记者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