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南昌县大中型客货车检验工作,努力提高辖区大中型客货运车的检验率和驾驶人审验率,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南昌县交管大队结合“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大中型客货车检验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认真部署,积极开展此项专项整治行动。
一、明确工作目标。对严格大中型客货车检验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把提高大中型客货车检验率作为今年重点工作,结合当前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采取车管民警源头排查、路面民警巡逻查控、监控卡点实时比对、驻地民警登门核查等方式和手段,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定责任,对逾期未检的车辆限期清零到位,迅速扭转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被动局面。至今年第三季度末,要将大中型货车检验率提高10%,并努力实现大中型客车检验率达到100%、大中型货车检验率达到90%的工作目标。
二、落实工作措施。一是积极通过短信、信函等方式告知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检验、报废等信息。对短信、信函未能送达当事人的,要逐车逐人进行电话告知。对于上述执法告知手段仍无法及时送达当事人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辖区中队民警进行上门告知,做好记录,建立上门告知工作台账。二是把检查大中型客货车逾期未检验、报废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迅速开展整治大中型客货车检验工作专项行动,严格查处逾期未检验、安全状况不符合标准和强制报废车辆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逾期未检验大中型客货车上路行驶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扣留机动车,予以处罚,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当事人尽快进行检验;对已达强制报废期限的大中型客货车仍上路行驶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责令机动车所有人立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三是严格按照“执法指引”办理大中型客货车检验等业务。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大中型客货车存在逾期未检验、安全状况不符合标准或达到报废标准且长期在中队辖区范围内上路行驶的,要开展责任倒查,发现未落实告知、督促或查处等相关工作要求或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大中型客货车发生死亡事故时车辆逾期未检验的,要开展责任倒查,发现未落实告知、督促等相关工作要求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大队每半个月将对大中型客货车检验率进行考核排名,连续三次排名靠后的,将下发督办通知书,约谈中队主要领导。同时,将大中型客货车检验率是否达到要求纳入全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对每半月考核连续五次排名全县后三名或全年度排名后三名的中队,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全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综合评先评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