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市公共交通秩序,净化城市客运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我所集中开展了一次城市客运专项治理工资,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的电动三轮车经营活动。 本次活动中共查获非法经营的电动三轮车5辆,加上前期查获的共计27辆。对于这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电动三轮车经营的我所将严格按照《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车辆。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出行的时候请选择乘坐正规合法的营运车辆,以确保您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