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迎接八月下旬南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国检”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全市公安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再动员再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南昌县交管大队以南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充分发挥交警职能作用,精心部署、全面动员,通过四条有效措施努力打造良好的辖区交通环境,助推南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一、积极动员教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大队把争创文明城市放在头等大事来抓好落实,按照市、县公安局关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总要求、总部署,加强意识教育,强调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动员全队民警要从服务城市建设、优化南昌县环境、提高交警形象的大局出发,把文明创建活动作为队伍正规化建设、强化民警纪律作风养成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同时,将创建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创建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万无一失。
二、坚持全警备战,实现辖区交通全面管控。为有效地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队加强一线警力,开展好接处警、值班备勤、巡逻防控等各项交通管理工作。大队领导分片包干,一线指挥,亲自部署,亲自参战,与一线民警同巡逻、同处警、同值班。同时,把动态巡防与视频监控相结,确保一有紧急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三、规范执法行为,做好窗口岗位文明服务。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中,大队注重做好一线巡防警力的警容警姿的养成,合理调配民警工作、休息时间,做到执法规范形象好,休息备战两不误。在要求执勤民警规范出警装备、动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文明用语的学习、训练。从小到一个字、一句话,大到一件纠纷的调处,一起案件的办理,都明确必需坚持的准则:“依法办事,文明服务” 。在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要求民警做到及时高效、严整着装、文明服务,杜绝“冷、硬、横、推”四难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八小时外”管理,严格内部制度。为更好地促进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大队坚持以“五条禁令”、“八项规定” 等规章为准则,切实加强民警队伍作风纪律教育,抓好警容风纪、内务管理、环境卫生、车辆使用停放等细节问题,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在争创文明城市活动中不丢责任分,不拖市文明创建活动的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