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民警良好执法形象,全面加强警风警纪建设,7月15日,高速三大队要求对民警和交通协管员的规范着装、执勤执法等方面进行规范,提升交通执法形象,并结合近期开展的重点工作,组织全体民警集中强化学习,对队伍纪律作风全面进行整顿,切实提高全体民警贯彻执行规范、文明执法的主动性、自觉性。
一是按章行事,依法办事。要求全体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在工作时间内,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公安部第92号令)、《关于严格落实公安机关着装规定切实加强民警工作时间着装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内容规范着装,严格遵守警容风纪的各项规定,执勤时必须戴白手套、警帽,穿反光背心,严禁徒手指挥。除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其他黑色鞋子。
二是规范自身,注重形象。大队召开队伍管理工作专题会议,认真传达会议精神,对近期、长期的纪律要求进行再强调再部署:要求一线执勤人员要牢固树立维护自身形象、加强自我安全防护的意识,严禁在执勤岗位长时间接打手机、站姿不规范、背手或抄手执勤、与社会人员长时间在路口闲谈,指挥疏导交通不积极主动。各大队要对一线执勤人员配戴和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情况加强检查。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求各单位要将通知内容迅速传达至所有人员,进一步加强民警和交通协管员的规范着装和规范执勤执法的教育引导,加强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在工作时间的着装管理,切实抓好队伍,规范路面执勤执法行为,树立整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内部自我监督,进行自查自纠,教育全体民警和交通协管员牢固树立形象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四是注重配合,提高效率。要求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纠正民警和交通协管员不符合规定的着装行为和执勤执法行为,及时通报并纳入考核。对民警和交通协管员的着装情况、配戴和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着装规定执行不到位、执勤执法不规范的单位和民警,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