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广西高速交警三大队被来宾市政府文明办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喜获来宾市“文明单位”殊荣。
近年来,三大队始终以树立“爱民、亲民、便民、利民”公安交警良好形象,打造“人民满意”基层交警大队为目的,紧紧围绕“创平安大道,建文明单位”这一中心思想,大力推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平安高速”创建、“牵手平安行”活动、“三项建设”及“创先争优”等多项工作,充分发挥交通警的职能作用,实现了队伍建设、业务管理大踏步前进的工作目标。通过三大队全体民警、协警的共同努力,大队在治安管理、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三大队还注重思想道路及精神文明方面的建设。在开展创文明单位活动中,三大队通过开展“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与华林社区、来宾市长梅小学结成扶扶对象,为华林社区基础建设添砖加瓦、慰问华林社区困难居民、帮扶长梅小学贫困学生等。此外,三大队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队伍建设指导思想,要求全体民警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已任,时刻牢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准则,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开展文明单位创活动。民警、协警们的辛苦劳动和优良表现得到了来宾市委、市政府的肯定,三大队被来宾市政府文明办授于“文明单位”称号。
荣誉的取得极大地鼓励了三大队全体民警、协警,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为动力,继续发扬“爱岗警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奋力拼搏”的精神,扎实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人民群众的平安出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