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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首次以非法经营罪惩治"黑车"客运团伙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2013年12月27日8:51

  今年11月25日,辽源市犯罪嫌疑人魏某、张某、熊某因从事非法营运“黑车”行为,被判处非法经营罪,其中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9.5万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9.5万元;熊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这是吉林省开展打击非法营运“黑车”行动以来,第一例“黑车”车主及司机因非法经营而被判刑,也是自2011年全省交通、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来查处的最有典型性的重大交通运输违法案件。

  吉林省运管部门相关人员表示,今后,各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打击非法营运联勤联动执法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将联勤联动执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将建立违法信息共享制度,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凡发现的违法经营问题,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使违法经营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值班编辑:杨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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