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交通运输有关行政、民事纠纷,构建和谐、稳定交通,近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正式印发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其中强调,交通运输行政调解自受理之日起到结案不超过20个工作日;调解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该制度规定,行政调解范围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上访或者投诉案件;交通运输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纠纷;交通建设、公路养护、道路运输、路产保护、港航管理等领域,属于各单位职权范围内,依法可以调解的民事纠纷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行政管理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争议纠纷等。
此外,为深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还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通报行政调解工作形势和动态,部署、落实行政调解工作任务。
12-25·云南允许拍卖农村公路冠名权 12-25·青海建成首个规范化超限检测站 12-25·安徽治超纳入政府考核目标 12-25·广西防东高速公路建成通车 12-24·[江西]井冈山市成立道路运输协会 12-24·[浙江]景宁道路运输市场逐步规范处罚案件下降35% 12-24·湖南长湘高速科技示范工程通过验收 12-24·浙江城市交通拥堵可网上投诉 12-24·陕西三条高速建成通车 12-24·江西交通重点工程招投标全程电子化 12-24·甘肃岷县漳县灾后交通重建启动 12-23·[江西]樟树市春运客车检测工作全面启动 12-23·[重庆]奉节:积极部署2014年客运车辆春运综合性能检测 12-23·[江西]上饶:2013年公路统计年报工作圆满完成 12-23·海南包车客运管理系统春节前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