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运输网 >> 道路客运 >> 地方动态 >> 正文
杭州经营客运汽车可能要先去公安机关备案
来源:都市快报 魏奋 2013年10月23日9:20

  杭州市客运汽车交通治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杭州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公示。

  《办法(征求意见稿)》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客运汽车(包括客运长途汽车、公共汽车和客运出租汽车),及客运场站(包括客运站区、候车室、售票处、行李房、物品寄存处和站区广场)的交通治安管理。

     其中,有项规定要求客运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经营资格、领取营业执照后的15日内,向所在地的

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公安机关在客运汽车交通治安管理中,要按照反恐防暴、处置突发事件的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值班编辑:杨艳梅)
最新通讯员新闻
信息检索
关键字
类  型
新闻阅读排行
本日排行
本周排行
本月排行
更多>>运输刊物订阅
更多>>精品车辆
新闻回顾
更多>>专题新闻
更多>>通讯员列表
更多>>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