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完成2013年元旦期间的旅客运输任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贯彻、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让广大旅客走得及时、舒适、安全、有序、满意。新沂市运管所对“元旦”道路旅客运输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把运输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
2、建立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基础管理台帐;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预案;
4、只得接纳营运手续齐全有效的车辆进站经营,同时签订进站经营协议,否则不得按纳;
5、站场坚持每天做好安全例检工作;
6、实行进站经营车辆报班制和车辆进出站登记制;
7、严格按客运班线车辆取得(有效)许可的客运班路配客发班,不得超载配备出站;
8、设立危险“三品”查堵岗,严防“三品”进站上车;
9、同时做好各项站(场)务管理工作及其他安全相关工作;
10、严格控制所属客车,夜间(头日20:00至次日06:00)不得驾车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公路或山区公路上行驶;对白天连续驾车行驶4小时的驾驶员强令休息,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严格执行夜间2点至5点落地休息制度;驾驶员每天(24小时)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对单程在400km以上(高速客运单程在600km以上)的,必须配备两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驾驶员,GPS值班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11、随时做好“防风、防雨、防雾、防雪、防冰、防冻、防滑”等工作,车辆方准运行;
截止到2013年1月3日新沂市中、长途共安全运输旅客2.21万人次、完成周转量275万人公里、比去年同期增加 6.5%。 无一起旅客滞留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圆满完成运输保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