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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交巡警高速三大队“五个强化”积极开展123、124号令宣传工作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张加红 2013年1月4日13:41

    为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124号令)精神,根据《全市宣传公安部令第123、124号工作方案》要求,高速三大队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突出主题,巧借外力,广泛宣传,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对新部令入脑、入心,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对新部令的知晓率,着力为迅速掀起新部令的宣传热潮和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强化民警自身宣传。为给新部令的顺利实施营造宣传氛围,大队领导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新部令的专项学习,确保民警能熟练掌握新部令相关内容, 12月27日上午,大队组织秩序、路面中队民警以及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及时组织民警系统学习新部令增变内容,分析出台的背景、意义,着重对部令的修改、增加部分的内容进行解读,要求民警人人熟知,规范运用。同时将两个部令的解读印发成宣传册的形式发放给每个民警,并在解读中将新、旧部令修改条款列出进行对比,让每位民警更加直观的熟悉两个新部令。

    二是强化社会媒体宣传。为了做好公安部123、124号令特别是新增条款的宣传工作,大队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微博、论坛等媒体平台,强化宣传效果。通过在扬子晚报、现代快报、淮安日报以及人民网、中国江苏网等国家、省、市级媒体集中刊发、大力宣传,新部令新变化、新规定、新解读,努力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以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连日来,大队在新浪、腾讯、宁淮交警小潘说交通微博和“淮水安澜”网站论坛,连续发布“细数一次记满12的十种情形”、“公安部令123、124号一百问”、“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提示”、“#微提醒#图解最严交规扣分”等有关新部令的博文信息和宣传帖,为了使广大交通参与者了解更多内容,大队网评员在发布微博时,还与相关网站进行了链接和转播。截止目前,大队已发布有关新部令内容的微博60余条,广大网友查看、转发达到了5000余次,众网友跟帖评论、回复达300余条,通过“微提醒”和“微现场”,大队很好地运用了微博、论坛网络平台,宣传了公安部123、124号令内容。

    三是强化窗口单位宣传。充分利用事故调处、违法处理、路面执勤等“窗口”,规范窗口服务和解答各项业务,面对面地向办事群众及驾驶人开展“一对一”宣传,并做好新公安部第123、124号令的解释和宣传工作,提醒办事群众关注新部令,及时了解掌握新内容,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在大队接待大厅民警不失时机的向前来办理业务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车主宣传新部令主要内容,就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故意遮挡污损等违法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等修改内容进行了解答,帮助广大群众尽快了解新实施的法律规定。

    四是强化辖区企业宣传。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知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系数,大队以“五进”为载体,结合冬季恶劣天气事故预防和安全行车注意事项,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洪泽客运公司、高速公路管理处等企业,全面掀起新部令宣传热潮。 12月25日,胡义熹副大队长深入管理处、收费站、养排障等部门,带领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及驾驶员认真学习了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对增变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特别是对实习期不得驾驶城市公交车、高速公路违法记分分值更改、记满12分降级制度、重点驾驶人审验等大家关心的问题,围绕公安部宣贯材料进行了详细讲解。让每个人认识到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五是强化固定阵地宣传。大队紧密结合冬季治安攻势、涉牌涉证、冬季恶劣天气事故预防等专项行动的开展,组织民警深入辖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加油站等固定阵地,采取悬挂横幅、发资料、培训讲解等形式,使广大驾驶人对123号、124号令有所了解,教育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参与交通活动,远离交通事故。通过设立宣传专栏、展出事故展板、播放宣传光碟、现场以案说法、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解读新部令的修改背景及与旧规定的重要区别,特别是将大中型客运驾驶人审验、降级、高速公路违法记分及日常管理等新规定作为重中之重进行宣讲。使过往驾乘人员进一步充分认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之弦,努力提高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的自律意识,为2013年新部令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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