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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进夷陵区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一点思考
来源:夷陵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2年9月4日8:48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对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打破城乡客运二元结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在区政府的主导下,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夷陵区积极探索,创新实践,促进了城乡客运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农村客运通达深度不断提高。目前,全区只有一个行政村还未通客班车。二是客运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截止2011年底,全区有客运企业12家,班线96条是(跨省线路4条、跨地市线路3条、跨县线路5条、区内线路84条)。三是城乡道路旅客运输能力不断提高。截止2011年底,全区有客运车辆660多辆(农村客运车辆390辆、公交车140辆、出租车180辆),年客运量1780万人。全区城乡客运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状况较好,群众出行环境明显改善。

    但是,我区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仍很薄弱,还有很多突出问题。一是在城市公交方面:公共财政投入不足,没有形成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行车慢、停车难、等车久、乘车挤”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在农村客运方面:基础设施不健全、经营效益差、管理薄弱、车辆装备水平不高、安全隐患多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在城乡客运衔接方面:三是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枢纽站点少,线网衔接不畅、换乘不便;四是在客运市场发展方面:因我区客运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线路交叉运营,挂靠车辆多、企业之间利益矛盾突出,影响了我区客运市场健康协调发展;五是在农村道路建设方面:等级低、质量差、安保设施缺乏,农村客运方便性、安全性、经济性与城市公交存在较大差距。

    如何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应发挥政府主导和部门联动、政策引导和市场促进的组合作用,加强立法保障、资金扶持、设施建设、制度创新、安全监管等关键环节,努力实现城市公交优先、农村客运升级和城乡一体化整合的“三位一体”格局,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经济、优质的出行服务。

    一、明确城乡客运的属性定位。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是政府应当提供的、人人均可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典型的公益项目。在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中,应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负责、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城乡客运发菜中的主导性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实行优先发展,避免单纯作为赢利项目来招商引资,搞市场机制运作,防止走弯路,确保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沿着正确的道路健康发展。

    二、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法规标准体系是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法理依据,要把加快立法作为加强城乡客运管理的核心任务,加大协调力度,加快建立《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管理办法》,明确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属性定位、规划编制、财政保障、运营规划、安全管理、服务监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为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要切实加快完善车辆装备、设施建设、运营服务、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制度、标准和规范体系,突破城乡二元化管理体制下两种标准、两套体系的束缚,解决好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过程中标准规范体系缺失的问题,为城市公交下乡、农村班车进场,促进城乡客运服务的有机融合提供法规和制度保障,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三、加强城乡客运安全管理。一是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城乡客运服务设施和车辆装备水平,加强安保设施的配置和维护,为安全运营提供基础条件。二是完善车型标准、通行条件、安全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客运车辆、站场、企业资格、线路审批等源头管理。三是加快建立涵盖城乡道路客运站场监控、车辆运行监测和预警、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等的管理统一、多网联动、响应快速、处置高效的城乡道路客运应急保障体系。四是加快完善城乡客运公交化运行提供基础支撑。

    四、加强城乡客运服务设施建设和网络衔接。一是切实加强规划指导。要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出发,将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纳入本级城镇体系规划或城乡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在统筹城乡客运发展布局、资源分配、网络衔接和服务规范上的引领作用。二是加快完善城乡客运服务设施。通过政府扶持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国家、区域性公路运输枢纽及城乡道路客运枢纽场站、换乘站、客运站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体现城乡道路客运服务设施的公益性特征,实现城市公交车辆、客运班线车辆的便捷换乘和无缝衔接,促进城乡客运资源共享。三是大力推进城市公交和班线客运服务的衔接融合。要紧密结合当地城乡居民出行需求总量和时空分布特征,科学界定城市公交与班线客运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标准,优化城乡客运网络结构,加强城市公交和班线客运的信息整合,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班线按照城市公交的运营模式进行公交化改造。同时,鼓励城市公交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向城市周边的县城、重点乡镇以及主要人流集散点延伸,促进城市公交和班线客运线服务的一体化衔接,提高运输效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的出行需求。

    五、推进城乡客运管理制度创新。一是完善投入机制。政府要建立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的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将城乡客运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保障体系。交通、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发放和监管。研究制定农村客运公共财政奖励制度,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和服务水平。支持和引导民营资本加入城乡客运发展,拓宽城乡客运发展的投融资渠道,在税费扶持、用地安排等优惠政策上,加大对城乡客运设施建设、车辆购置、服务升级、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资金支持。二是加快建立政府补贴制度。要加强成本核算,科学界定城乡客运线路的政府补贴补偿范围,实现政府补贴的规范化、制度化。对企业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造成的亏损,政府应给予及时、足额的补贴。同时,要建立政府补贴与服务质量相挂钩的协同机制,鼓励企业不断加强管理,改进服务。三是建立科学的定价调价机制。要按照基于成本定价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群众可接受、企业可发展、财政可负担的城乡客运价格,加快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票价形成机制,以及票价与企业运营成本和社会物价水平的联动机制,保证票制票价的可持续性和科学性,切不可片面追求一时的“轰动”效应,避免制定严重脱离运营成本的超低票价,导致将来的“难以为继”。对于政府要求企业执行低于运营成本的票价而造成的亏损,以及政府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公共财政应给予足额补偿。四是要大力推进经营结构调和运营模式创新。鼓励和引导城乡营运经营主体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实行股份制、企业收购等手段进行整合,彻底消除挂靠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城市客运、班线客运经营主体的统一,优化资源配置,培育骨干运输企业,实行规范化、规模化、公司化运营。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的城际客运协调机制和联合审批机制,完善城际客运公交化运行的管理机制和运营模式。五是建立评价制度。研究制定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定期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将考评结果与企业领导绩效考核、政府补贴和线路经营权配置相挂钩,形成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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