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品位,景宁县自 2009 年开展“四小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统称“四小车”)专项整治以来,公安交警、运管、城建等各部门互相配合,通力协作,“四小车”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的开局,通过前期整治,县城无牌无照“四小车”大幅下降,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有效遏止了“四小车”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的态势。到目前止,整治小组共出动执法人员 1520 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423 台次、宣传车 145 台次,共查扣报废解体“四小车” 112 辆。
通过近几年的整治,目前景宁县“四小车”非法营运现象基本得到了遏制,但也应该清醒的看到,“四小车”非法营运现象也有抬头的趋势,如不加以重视,“四小车”非法营运将有逐渐扩大的趋势。为巩固“四小车”整治成果,防止“四小车”非法运输出现反弹,景宁运管局积极建议县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保障畲乡城区交通秩序长期稳定。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今后县城“四小车”的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互通情况。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对县城“四小车”的日常管理,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对新问题进行讨论研究,真正把“四小车”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是当好政府参谋,实现工作重点转移。新《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明确了“道路运输经营”管理范围,根据新条例今后道路运输部门的管辖范围明确为汽车,将四小车排除在外。这意味着运管部门今后管理的重点是以汽车“道路运输经营”为主。
运管部门今后将积极当好政府参谋,加大公交车投放、增加公交线路和密度,合理布局公交站点等多项举措,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能力,鼓励市民乘坐公交车,真正吸引市民群众自觉摒弃不安全交通方式,让“四小车”非法营运没有生存空间。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做好“四小车”长效管理的宣传报道工作,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开展 " 拒乘不安全交通工具 " 为专题的宣传活动, 使广大市民群众认清“四小车”非法营运的危害性,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氛围。同时要研究出台长效管理的机制和办法,加强日常管理,常抓不懈,让“四小车”整治的法律法规真正深入人心,让遵纪守法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