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以下简称校车)必须投保,同时每台校车要安装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
按照要求,我省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保障机制。接送上下学车辆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承担,不得向学生收取。
教育、公安部门要督促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为每台校车安装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和行驶记录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校车行驶速度、驾驶员状态、车内学生秩序、是否超员超载、运行路线等,实现全程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