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东莞市政府十五届第18次常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东莞市校车财政补贴工作方案》、《东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方案》等多个事项。
校车路桥统缴年费全额减免
会议讨论通过《东莞市校车财政补贴工作方案》,东莞市将对经市教育和公安交警部门核准同意并登记在册的校车进行补贴。
按照《方案》,新购和换购的校车按照购车价补贴限价的10%予以补贴,其中,40座以上的购车补贴限价最高不超过35万元;20-40座的购车补贴限价最高不超过25万元;20座以下的购车补贴限价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此外,东莞还将对校车行驶记录仪初装和维护费用全额补贴,并对校车实行路桥统缴年费全额减免,以减轻校车运营负担。
目前,东莞市有经登记备案的校车近5000辆,《方案》实施后,预计补贴总金额为19120 .66万元。东莞市市长袁宝成强调,对于申请补贴的校车要严格核查,凡是其他用途车辆冒充校车的,要严格处罚。
校车补贴方案
新购和换购的校车按照购车价补贴限价的10%予以补贴,其中,40座以上的购车补贴限价最高不超过35万元;20-40座的购车补贴限价最高不超过25万元;20座以下的购车补贴限价最高不超过20万元。此外,东莞还将对校车行驶记录仪初装和维护费用全额补贴,并对校车实行路桥统缴年费全额减免,以减轻校车运营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