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 < 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 > 》(交运发〔 2011 〕 106 号)和浙运〔 2012 〕 54 号《关于贯彻落实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景宁运管局组织全县各运输企业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学习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要求,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全体从业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理解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加强对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确保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到位;对参加继续教育的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经考核合格,及时在其从业资格证件继续教育栏内予以记载(已参加继续教育),并将其继续教育申请登记表及考核成绩单等存入诚信考核档案内。
希望通过分期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学时、落实课件、落实措施,强化道路运输继续教育相关法规文件、常识等内容的学习,切实提高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改善驾驶员安全驾驶、节能驾驶状况,实现和谐运输、文明运输,促进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又好又快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