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松阳县委通报表彰了 5 名在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先进人物。他们被松阳县委授予“松阳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松阳县城乡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公交车司机吕建恩名列其中。
今年5月份以来,松阳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经过群众推荐、评审把关、媒体公示、公众投票、评委投票、县委常委会审定等环节,吕建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获得了“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的殊荣,为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全体从业人员树立了典型。
能够获此殊荣,是吕建恩用平凡书写着感人的真实写照。 2012 年 2 月 21 日 5 点 30 分 左右,吕建恩带着儿子散步到松阴溪南门大桥下首瓦窑头村段堤坝时,发现有一个小孩在水里扑通扑通的挣扎。在这危急时刻,他没有丝毫犹豫,迅速跑到堤坝下,纵身跳进两、三米深的冰冷的溪水里,打捞孩子。几番周折,终于将仅 28 个月大的孩子救上岸,脱离险境。
吕建恩落水救人并不留名的事迹感人至深,在当地引起广泛的社会影响,被传为佳话。丽水电视台、丽水日报、处州晚报都竞相报道了这位普通人的英雄事迹。同时,在工作中他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深得单位领导、同事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