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按照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8月份,兴隆县公安交警大队掀起“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高潮。
一、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维护安全稳定的重要措施,是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载体,是完成暑期安全、十八大安保任务的必然要求。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非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安部文件要求,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坚决打出声威、治出实效,有效防范和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开展整治营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大队结合全省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全市“紫塞利剑”社会治安整治、夏季严打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和“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加强路面巡逻管控,通过联勤联动、错时巡逻、交叉巡逻等措施,提高交通违法和事故多发时段、路段的巡逻密度。加大客运车辆、旅游客车、接送学生车辆等营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启动交通安全服务站,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事故多发路段、违法易发路段视情设立流动执勤点,严把营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坚决查处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客运企业的源头监管力度,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坚决做到隐患车辆不上路,努力从源头上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联合执法。 大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及时报送“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与安监、运管、消防、治安等部门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处罚、整顿一批非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公开曝光非法违规典型案例。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合作机制。大力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对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快速反应、迅速处置,坚决依法进行查处,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本月截止20日,大队共出动警力1800人次,警车290台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078起,其中超速303起、超员11起、货车超载2起、疲劳驾驶88起、酒后驾驶86起、涉牌涉证262起、违法停车260起。扣留机动车438台,扣留驾驶证30本,收缴非法装置35套,行政拘留20人,最大限度地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道路的安全、有序、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