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正式出台《道路客运驾驶员违规计分标准》(简称《计分标准》)。每年度周期内,违规计分累计在20分及以上的客运驾驶员将被列入道路客运驾驶员“黑名单”;进入“黑名单”的驾驶员,如违规计分累计在40分以上、一次性记分40分或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将吊销从业资格证且三年内不得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根据《计分标准》,驾驶员如出现驾驶客运班车在站外揽客或随意上下旅客等11种违法行为,一次将被记5分;出现驾驶客运车辆超速50%以上等7种违法行为,一次记10分;出现驾驶客运车辆超员50%至100%的违法行为,一次记30分;出现驾驶客运车辆超员100%以上的,一次记40分。
此外,对于已列入道路客运驾驶员“黑名单”的道路客运驾驶员,如果在一年度周期内,违规计分累计满20分或一次性记分30分的,其从业资格证将上缴运管机构保管并限制从业6个月,须在参加不少于18个学时的道路运输法规、职业道德、事故案例和安全知识的继续教育并考试合格且期满后,才可重新上岗。天津市客运企业和经营者不可聘用尚处在限制从业期内的道路客运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