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零时起,市枢纽中心所属运河桥客运站、客运北站、白佛客运站、西王客运站、南焦客运站开始执行燃油附加费上调后的新票价,涉及267条线路(包括中途站点),上调区间为1元至3元。
枢纽中心按照市物价局内部明电《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根据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的规定,自2012年8月10日起,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相应调整为0.03元/人公里。
公路客运的燃油附加费是直接计入票价,因此枢纽中心所属5个客运站将按照油价调整后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0.03元/人公里,对现有票价进行调整。枢纽中心积极组织和协调各运输企业加班加点工作,重新核算票价,并完成了向物价、运管部门备案等程序。
枢纽中心所属5个站共有379条线路,此次调整票价涉及267条线路(包括中途站点),占到了线路总数的70%,上调的区间为1元至3元(例如:石家庄至黄骅,原有票价为79元,现调整后为80元;石家庄至温塘,原有票价16元,现调整后为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