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新沂市运管所针对所属运政单位,在实施“零障碍”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九个业务服务单位和业务管理科室下达“十条禁令”禁“衙门之风”。为百姓营造便民、优质、高效、廉洁的服务环境。
今年上半年,运管所领导在明查暗访和群众投诉中了解到,个别运政服务单位在办理业务中出现“口气大、架子大、声调大”的“衙门”之风,群众对“三大”意见大。为清除这些“衙门”之风,所领导班子根据明查暗访和群众投诉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 “十条禁令”。所里下发通要求,全所执法人员和服务窗口,要认真学习并熟知 “十条禁令”的内容。为了做到令行禁止,所里成立了 “十条禁令”督察组。并组织全所人员签署执行“十条禁令”承诺书,同时做好人员桌牌关于“十条禁令”警示工作。
“禁令”执行一个月来,市运管所坚持民生为重理念,强化服务责任,把方便让给百姓,把不便留给自己蔚成风气。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亲疏有别等“衙门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作为接待量较大的服务窗口,为了向办件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在落实“十条禁令”中,向全社会发放征求意见书收到较好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