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来凤县交通工程建设提速,恩来高速公路、武汉大道至湘鄂情大桥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如火似荼,围绕内通外连的农村公路网建设不断向纵深拓展。该县把好“好三关”,建立起“制度、监督、管理”一体化的防范体系,有效杜绝了腐败行为的发生,未发生一起工程质量责任和腐败案件。
建章立制,严把施工队伍准入关。严格执行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全部实行委托招标,严把预审、评标等关键环节,将廉政建设纳入施工合同的重要内容,与进度、质量、安全同步考核;纪委、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重点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特点,完善施工队伍资质条件,通过公开评选产生的施工队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承担“保证建设质量、保证工程进度、保证施工安全、保证廉洁工程”的“四保证”责任,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该县特别要求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不得参与工程建设。
加强监督,严把合同执行关。严格落实工程廉政“双合同制”,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严禁转包、分包工程;要求业主方管理人员认真执行 “ 八不准 ” 规定, 不允许与施工方发生个人经济行为;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扩大监督范围,建立并不断完善业主、施工单位、监理方互相监督机制; 纪委、监察部门 按项目实施计划,定期对重点项目的推进进度、质量等工作开展检查和督办,对项目推进过程中服务不力、协调不到位以及违纪问题的人员进行问责,严肃处理。
规范管理, 严把 资金使用关。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执行交工验收不合格不拨付、资料整理不规范不拨付的“两不拨付”规定, 坚持开工前审计、年度决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强化审计监督; 工程资金管理和拨付实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计部门及局主要领导 “ 六支笔 ” 汇审汇签,通过有效的资金管理、审批、拨付程序,把严了工程建设资金关,杜绝了建设资金挪用、挤占行为,保证了交通工程质量和干部队伍的廉洁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