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补贴发放是一项惠民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此,市运管局加强对市运管系统燃油补贴专项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目前,对局属各单位燃油补贴专项资金发放检查工作已圆满结束。
按照市运管局的统一安排,2012年4月至5月份,由法制审计科科长赵来喜、局机关袁志芳、樊广明、陈帅和从分局抽调的呼都特组成检查组,对长客、出租及5个旗县分局2011年度燃油补贴专项资金发放工作进行了检查。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各被审计单位积极配合工作,保证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按照相关政策,市运管局燃油补贴的对象为出租分局、长客分局和五个旗县分局管辖的车辆。各分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统计、核实、发放、回访的这项工作,形成燃油补贴长效机制,强化内外监管,建立领导负责制,做到全程监管,市局有关科室进行了有力的监督,保证各个环节不出问题。2011年国家财政先后下拨2010和201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客运出租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1.24232亿元,截至2011年底,七个分局分三次共发放补贴资金1.24070亿元,涉及客运出租车6192台,农村客运班车85台。经检查,燃油补贴专项资金发放总体情况良好,没有发现冒领、漏领、错领现象和滞留、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检查中,检查组对燃油补贴专项资金发放中存在的个别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各分局积极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专款专用制度,促进了燃油补贴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