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三部局《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车途中旅客乘车安全,厅运管局决定对途径高速公路客运车辆(含客运班车、旅游包车、普通包车)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带。通过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提高道路客运企业和旅客对佩戴安全带预防交通事故伤害的认识,提高旅客安全带佩戴率,有效减少事故伤亡人数。
厅运管局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客运企业作好安全带安装计划安排,按照计划安排和文件要求分期分批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车辆座椅安全带的安装工作。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客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座椅安全带;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安装符合标准的座椅安全带的客运车辆不得准予营运;对未按规定执行的企业,要记入质量信誉考核,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带安装使用工作落实到实处。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把安全带的安装使用情况,作为检查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督促客运企业按照“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如期完成对客车座椅安全带的安装使用工作。从7月1日起,汽车客运站要对座椅安全带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司乘人员在客运车辆出站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务区休息发车前等环节,要提醒旅客佩戴安全带,并检查佩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