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中,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严格按照支队方案要求,针对今年来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改进措施,推出交通事故处理六项便民利民措施。
一是推行“警务公开制”。办案民警处理案件中公开自己的职责、办案制度、办案程序、办理结果。对每一起案件的办理始终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防止因暗箱操作引起群众的怀疑和误解,杜绝执法不严,办案不公,违反程序办案,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发生。
二是实行“限时办案制”。民警对值班期间受理的案件主动进行核对,做好登记,做到准确无误。每天由分管副大队长负责对每起案件办理时限进行督促、核对,杜绝超时限办案。
三是实行“预约制度”。民警每天对自己的工作要有合理的安排,本着先急后缓,有计划地预约事故双方当事人,一改民警等着群众找上门来处理,变为主动联系当事人约定时间处理,这样就防止了因民警值班出现场或外出调查取证而让群众跑冤枉路。
四是实行“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定期回访制”。在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侦办期间的每十个工作日上门到受害者家中回访,在不泄露侦破工作秘密的前提下,向受害者家属通报已开展的侦破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五是实行“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机制。适用快速处理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一律不罚款、不扣车、不扣证。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后到大队接受处理。
六是实行“死亡事故证据公开制”。发生死亡交通事故,事故处理部门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按有关要求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