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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严把客运驾驶员聘用关
来源:中国交通报 普品高 2012年5月11日8:50

    在云南昆明,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12个月内3次以上超速,有上述行为之一的驾驶员将不得被客运企业聘用。日前,《昆明市公路运输管理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简称《意见》)出台,进一步加强对客运安全的管理。

  针对客运企业,《意见》要求,按不低于营业收入的0.5%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拥有10辆以上营运客车的客运企业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20辆车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1名。

  昆明将严格客运企业驾驶员聘用。驾驶员不得超过60周岁,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件,3年内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无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12个月内3次以上超速等违法记录。对交通违法记分满、诚信考核不合格以及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驾驶员及时调离或辞退。

  此外,《意见》要求拥有10辆以上营运客车的客运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全过程管理。

(值班编辑:郭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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