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刚一结束,新余交警又响应市委市政府发出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号召,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提供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作出具体部署。从3月14日起,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城乡齐行动。通过持续整治,共查处了机动车涉牌涉证、乱鸣喇叭、未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不分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00余起,其中未按规定使用远光灯10余起,掀起了新一轮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高潮。
此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依旧由城区、农村各交警中队提纲主力。3月13日当天,针对春季气温回升,城区路面上摩托车、电动车主不戴安全头盔出现反弹的状况,交警城南大队二中队首先在区财政局路口开展了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共暂扣摩托车、助力车7辆,处理各类违章行为40余起。交警城南大队一中队针对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有所抬头趋势,利用路面设卡检查、机动巡逻流动查纠结合模式,查处涉牌涉证车辆30余起。
3月14日,交警高新大队一中队以新欣大道为重点,为巩固前期机动车乱鸣喇叭整治行动成果,开展了违规鸣笛专项整治行动。着重对货车、水泥罐车和客车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处罚,取得了良好整治效果。交警渝水大队罗坊中队则在樟宜东线设立固定执勤点,严查载货汽车未安装侧防护栏、后防护栏、未喷涂大字号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共查处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11起,其中未装侧防护栏3起、未安装后防护栏2起、未喷涂大字号5起、涉牌涉证1起,安全提醒60余人次。交警高新大队二中队针对目前高新区红绿灯没有电子监控,红绿灯常常形同虚设,驾驶员闯红灯现象严重,市民反映强烈现象,采取摄像机移动摄像的方式,通过固定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将机动车违法行为录入交通违法系统,依法处罚该类违法行为。目前,中队已拍摄并录入此类违法行为276起。
3月16日上午,交警城南大队一中队由大队长廖永祯亲自带队,集中查处了一批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不分道行驶、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起,暂扣摩托车4辆。同一天上午,交警渝水大队在大队长康少华亲自带领下,大队抽调机关、机动中队、事故中队警力对良山集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在当天的整治行动中,共查扣摩托车35辆、厂区内报废大客车1辆,纠正其它违法行为12起。3月16日晚上,交警城南大队一中队还组织警力开展晚间勤务,严查机动车乱鸣喇叭、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大货车夜间违法进城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起,其中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8起,货车违禁2起。
3月17日,交警渝水大队下村中队在上新公路下村老收费站处开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针对机动车未年检、保险,污损号牌;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共查扣车辆7辆,纠正各类违法行为30起,教育驾驶员40余人次。
此轮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在3月15日还发生了一起小插曲:当日,交警城北大队二中队的民警将在仙来大道机动车道内高速行驶的一辆摩托车全力拦截住,驾驶人宋某因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后被强制带离现场,经对其酒精检测,查实其属酒后驾车,此起摩托车酒驾案件进入一般程序,彰显了新余交警部门执法的严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