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行业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十二五”各项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工作文件精神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我厅结合实际,就抓好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制发实施意见。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节能组织领导。要求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建设,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确保“十二五”各项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是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节能减排各项任务。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把节能减排纳入总体工作部署,明确重点任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指标年度分解,责任到人。要对照指标任务开展自纠自查,寻找差距与不足,加大今后工作力度。各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要确定工作的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要举措,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的完成“十二五”计划。
三是健全机制、大力宣传,提升节能减排理念。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加大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形成全员参与、共同促进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管理,节能降耗,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精神,在附属设施建设、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降低办公耗费等方面深研究,定措施,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强化用能计量统计,夯实工作基础,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发展。
我厅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及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