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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县为446辆教练车办理了“营运户口”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于曰迪 2012年11月16日10:8

    为进一步加强驾培教练车管理,保障教学安全,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规定,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从7月中旬开始,对我县3家驾校的446辆符合条件的教练车全部核发了《道路运输证》。

    此次集中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教练车须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规定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器、灭火器等安全防护装置,可有效提高学员的安全性。

    据了解,教练车实施培训教学时必须随车携带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凡违反规定使用无效《道路运输证》或使用经检测不合格的教练车从事培训经营活动的,一经发现,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格。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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