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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被乘客投诉,诸暨出租车司机竟玩起了“失忆”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钱玉莲 斯茗 2012年11月15日13:57

    被乘客投诉,在行业部门对其调查取证时,诸暨的一名出租车司机竟然以“前天的事我不记得了”为借口,企图逃脱责任的追究。次日,在铁的事实面前,司机还是承认了他的违规行为。

    12日,“诸暨出租车”微博收到了网友“小哇婆”的投诉。投诉人说她在11日晚间从诸暨浣东街道乘坐尾号为“695”的出租车前往雄风蛋糕店门口。途中,司机未经她同意在诸暨客运中心附近接了第二位前往电影院的客人,司机先将该名乘客送到电影院后再将她送至雄风。此时计价器显示金额为11元,而按照投诉人平时打车路线只需起步费的8元,司机却坚持要收10元。既浪费了时间又要多付车费,投诉人跟其理论,司机却表示绕了这点路少收一块已经是足够了。

    接到投诉后,诸暨运管所出租车管理科根据捷径路线核定投诉人所乘路线金额不超过9元,司机存在强行拼载及多收运费的嫌疑。同时,根据所投诉的车牌号码进行车辆排查,锁定了只有浙DGZ695的出租车车牌尾号相符。当出租车工作人员向该出租车司机调查取证时,司机却玩起了“失忆”,称那天的事已完全不记得了,企图逃避责任。随后,出租车管理科工作人员按照投诉人时间路线的描述进行GPS轨迹回放,跟这辆浙DGZ695出租车在该时间段的行驶路线完全吻合。

    轨迹路线的吻合加上证人的询问笔录,已经证实该辆浙DGZ695出租车司机强行拼载及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多收运费)的违章行为事实。在证据面前,该司机也终于承认了自己的过错。14日,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第七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诸暨运管所对这名浙DGZ695夜班司机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

    此外,根据《诸暨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扣分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名司机经查实的强行拼载和未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两项违规行为分别要扣服务资格分10分,共计20分。该《办法》也规定,出租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扣分满20分的,取消其当年度参评星级资格及申报其他荣誉资格,并暂停参加营运,经学习考核合格,扣分清零后方可重新上岗。因此,这名出租车司机还将接受继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重回出租车岗位。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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