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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交巡警高速一大队落实五项制度规范警车管理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肖修全 蔡 耀 2012年10月15日13:39

    为确保民警能够在即将到来的恶劣天气下正常开展工作,保证全体民警执勤安全,淮安市交巡警高速一大队认真落实五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警用车辆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每日一检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大队利用每天早点名前10分钟,由值日中队干部组织开展出勤警车的检查工作,通过对水箱、机油、皮带等部位的常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不过关并且不能当场解除故障的必须跟换警车出勤,同时详细记载检查情况台账,作为车辆送修依据。

    二是严格落实定期保养制度,确保民警出勤安全。

    大队确定各中队负责人为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车辆使用手册要求对达到行驶里程和保养周期的车辆及时送修,同时在车辆内设置保养周期信息卡,每次保养后详细填写保养里程数和时间,为下次送保提供依据。对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故障,及时修理厂维修,避免因小问题引发大故障,因故障不排除引发的车辆事故,确保民警出勤安全。

    三是严格实行派车制度,严把车辆出入关卡。

    对因公需驾驶警用车辆驶离大队辖区的情况,用车民警必须认真填写派车单,经大队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用车,严禁民警私自将警用车辆驶离大队辖区。对违反派车规定的,按照大队红黄旗考核细则予以扣分;情况严重的上报总队处理,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四是严格落实每周一训制度,提民警高驾驶水平。

    大队利用每周一民警相对集中的时间,在晚饭后组织新民警和驾驶技能不熟练的民警进行倒桩、上坡起步、侧方停车等内容的培训,强化车辆驾驶方位空间的判断能力,全面提高大队民警车辆操控水平,确保执勤民警自身安全。

    五是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工作。

    车辆管理人在车辆日常使用、定期保养、故障维修时应切实起到安全、及时、监督的责任,确保车辆经济高效的运转,对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使用、及时保养、监督维修的责任,致使车辆受损的;或违反规定受到大队领导批评的,一律按大队规定追究责任;属使用人(驾驶员)责任的,除按大队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外,同时追究中队长的管理责任。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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