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鄞州区运管所集士港中队执法人员在机场路启运路至鄞县大道路段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B.HL331的厢式货车有违章嫌疑,该车车厢门紧锁,车厢下方边缘满是油污,车内散出阵阵柴油味。驾驶员出示了经营范围是普通货运的道路运输证,却始终不肯拿出钥匙打开车厢门。执法人员怀疑该车装有柴油等危险货物,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将该车查扣,开厢检查后,浓烈的柴油味涌出,车内装有一个自制的铁箱和简易的加油设备,箱内装有柴油,该车是一辆自制的“油罐车”,该车经营者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将被处以2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
危险品运输资格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运输人员和押运人员也必须经过系统全面的培训,如此私自运送危险品,存在极大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