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河南省三门峡市召开2012-2013年干线公路项目前期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明后两年普通干线公路前期工作。
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交运输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前期工作,与发改、国土、环保、规划、水利、林业、文物、地震等部门做好衔接配合,确保省发改委在时间节点前对工可报告、初步设计进行批复。市、县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干线公路建设的前期服务协调工作。市公路部门负责协调、督促设计单位、各县(市、区)前期工作进度,提供相关资料,负责确保省公路局职责范围内的审查过关。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按照“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负责协调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在10月底前上报交通运输部。
二是要明确节点任务。关于2012年的项目,9月底前务必将项目工可附带的土地预审、环评报告、规划选址意见等批文办理完毕,10月底前将初步设计附带的防洪评价、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价、地震影响评价、文物勘探报告等批文办理完毕,2012年3月底前施工图设计获批。关于2013年项目,11月底前要确保工可报告获批,2012年2月底前初步设计获批,5月底前施工图设计获批。
三是要明确责任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要求,每一个干线项目都要明确责任领导,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门工作班子,细化项目内容,量化项目环节,实施精细管理,真正形成人人肩头有担子,项项工作有落实的责任体系。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明确专人专职负责项目前期协调服务工作,确保上下互动,协调一致。对服务意识差,工作不负责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责任追究。轻则通报批评,重则给予处分。市政府督查室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将督导作为长效机制,实现工作的良性循环。对于未能按期完成前期工作的,除通报批评外,视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县(市、区)下一年度交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