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9月至11月开展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近期结合上级有关精神,对进一步加强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一是结合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要求,联合安监、公安等部门逐车逐线对卧铺客运车辆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卧铺客车安全性能、卧铺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应急出口是否通畅,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有效,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告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等问题。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整改,整改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的,一律不得上路运营。
二是积极推行卧铺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措施。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真督促辖区从事卧铺旅客运输的运输企业对卧铺客车结合线路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停车休息方案。对超长线路的卧铺客车,建立并落实凌晨停车休息制度、驾驶员落地休息制度,并通过GPS监控手段和视频装置强化对车辆的动态监控。运输企业要为卧铺客车选择适合凌晨停车休息的休息点。积极协调高速公路服务区,为卧铺客车凌晨停车休息提供便利。协调汽车客运站积极为卧铺客车凌晨停车休息提供便利。
三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辖区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力,严格车辆安全检查工作,加大对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长途班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力度,强化安全行车意识,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四是进一步加大卧铺客车监管力度。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未落实卧铺客车安全管理要求的企业,暂停参与班线招投标、新增运力审批。9月底前未完成整改要求的,相关卧铺客车不得参加“十一”黄金周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