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敦化市运管所根据省运输管理局《关于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各道路客运企业中积极推行道路客运安全事项告知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道路客运安全管理。
安全告知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客运公司名称、客车号牌、驾驶员及乘务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二是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行驶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中途休息站点。三是法律法规规定事项,如禁止旅客携带或客运车辆装运的危险品,禁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的规定,特别是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和未经批准的站点上下客等。四是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出口逃生、安全带和安全锤使用方法。安全告知由乘务员或驾驶员在发车前向乘客告知;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的停靠站点和投诉举报电话;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制作音像资料,向客运企业免费发放,客车在发车前向乘客播放。
目前,我市已建立每天24小时值班的监督举报电话处理机制。同时,要求各客运企业也建立相应的值班制度,负责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对监督人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并记入对驾驶员和车辆所属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将处理结果向监督人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