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管局作为驾培行业的主管部门,一直秉承“方便学员、服务社会”的宗旨,以“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为载体,把教练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水平培训当作提升行业形象的重要抓手,坚持“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作为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
为此,市运管局组织相关人员,集思广益,多方借鉴外省市先进示范和成功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安徽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诚信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宣城市实际,制定了《宣城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对五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一是明确规定了对教练员资质的取得及报考教练员资格条件;二是明确规定了对驾培机构招聘和应聘教练员双方权利、责任;三是明确规定了教练员在教学行为和遵章守纪方面应遵守的纪律和义务;四是明确规定了解聘、辞退教练员等违纪行为处理及依法撤销教练员证的条件;五是明确了教练员管理黑名单制度。《办法》规定,教练员被列入黑名单期间不得跨校流动。全市各驾培机构不得聘用被列入黑名单的教练员。
该《办法》的出台,针对性强,结合本市驾培行业发展的实际,条款清晰、目的明确、可操作性强,也是全省各地市运管部门里第一个专门制定的驾校教练员管理办法。
市运管局表示,对于驾培行业的不正之风或服务承诺、教学水平等不满意,可以通过拨打全省运管举报投诉热线96333或拨市运管局汽车维修驾培科电话0563-2625006反映情况,运管部门将对查实的违纪行为,依法处理,给投诉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保护广大学员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驾培行业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