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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为保证长途营运车辆行车安全 客运车需“凌晨停车休息”
来源:新民晚报 2011年8月29日17:58

    记者从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了解到,即日起对行驶在800公里以上的营运车辆,推行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的措施。
   
    据介绍,为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动态监管的规定,本市交通管理部门要求从即日起所有客运班车必须强制安装符合交通港口局规定的车载视频卫星定位装置(包括加班、顶班的车辆);企业监控平台必须能够监控所有客运班车的动态信息;客运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制度。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各客运企业要落实相对固定的停车服务区,并按要求向市运管处报送设有停车休息点的运行方案;对运行800公里以上的营运车辆,推行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的措施;对拒不接受监管的企业将纳入诚信考核;对故意破坏或关停车载终端的驾驶员,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值班编辑: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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