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县运管所按照交通运输部通知要求,高度重视道路货物运输受理环节安全监管工作,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切实加强对各类禁运物品、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的检查、甄别和处置,从受理环节堵塞安全管理漏洞。确保企业切实负起安检责任,坚决依法查处不认真履行安检责任、不严格执行收寄验视等安全制度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该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许可实施依据,要求本县新增道路货运许可经营业户必须具备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要求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必须向该所提出申请和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经过(一)申请。 (二)受理。(三)审查。(四)决定四个环节才能办理许可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