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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地方道路运管局成立
来源:长春日报 2011年6月22日9:52

    21日,记者从长春市交通运输局获悉,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于近日正式成立,该局是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二级局,把长春市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办公室(汽电办)、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出租办)、长春市运输管理处(运管处)及长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维修处)等四部门进行了整合。原出租办主任马利任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班子成员已确定

  据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管锋介绍,目前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的局长及班子其他成员都已确定。原出租办主任马利现任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王晓平任副局长兼任运管处处长;王晶琦任副局长;孙印任副局长兼任地方道路运管局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曲连祥任副局长。原运管处处长冯延辉现任长春市公路客运总站站长。

  地方道路运管局把汽电办、出租办、运管处及维修处等四部门进行了整合。

  据了解,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为加大打击“黑车”、套牌车及出租车、公交车违规等行为的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去年10月29日,在地方道路运管局成立前,率先成立了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将原来四部门的执法队伍进行了整合,专项整治客运、货运、维修、驾训、出租、公交等六大市场。百余名执法人员全面监管客运、公交、出租等行业中存在的问题。这也打破了原来运管处、汽电办、出租办等部门执法人员各管一摊、各负其责的局面,实现对整个交通系统的监管。

  暂下设7个处室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马利,马利告诉记者,地方道路运管局暂时共下设7个处室,其中有5个业务机构、1个财务处、1个办公室。5个业务机构包括地方道路运管局综合执法支队、出租车管理处、公共汽电车管理处、运输管理处、驾驶员培训维修管理处。下一步还将成立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工会组织。

  马利表示,地方道路运管局成立后,公共交通这部分还将是工作重点,关于公交方面,《公交特许经营办法》已上报长春市政府,等待批准。下一步还将出台地方性法规,主要按《省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等相应法规执行。

  重点监管出租、公交市场

  对于道路运输市场下一步监管工作的重点,孙印表示,今年将把出租车、公交车市场作为监管的重点,加大监管力度,重点解决出租车拒载、强行拼客、不使用计价器、套牌等违规行为,公交车越站行驶、车容车貌不整、私自延长缩短营运线路、拒载、甩客等违规行为。

  另外,今年将开展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采取联勤联动执法、区域联动执法等方式,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统一开展联检、互检等联合执法行动,防止人情执法,消除治理盲区和管理死角,在各县(市、区)开展专项市场整治行动。

  拟出台电子记分考核程序

  下一步还将完善对长途客运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实行的记分考核制度。今年将准备出台适合工作实际需要的电子记分考核程序,并准备将此制度延伸到货运、出租、公交等行业,以此来遏制行业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不规范行为,达到规范的目的。

(值班编辑: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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