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桂林市交警支队下发的《桂林市2011年清明节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永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工作实际,提前部署今年清明节安保工作。
一、领导重视。大队专门成立了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副局长、交管大队长范华山、教导员唐爱国任组长,大队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中队长、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大队长张世杰兼任,负责清明节期间日常工作协调。
二、加强隐患排查。针对清明节期间探亲、扫墓的人流和车流大幅增多的情况,加大对306省道、良永线、永两线、永兴公路等路段交通隐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有效措施,发现交通隐患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及时消除。
三、加强路面管控。为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控率,实行大队领导包片负责制,要求大队班子成员都要亲自参战,靠前指挥,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加大对客车超载、疲劳驾驶、酒后开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加强对农村路段的管控,严格查处摩托车超载、酒后驾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一是提前通过县电视台、《今日永福》报等媒体刊播专栏,倡导群众文明出行。二是在县客运站及百寿客运站展出交通安全宣传板报,在候车大厅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三是通过到中小学校、社区、企业等上交通安全课,散发宣传资料,引起广大市民对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重视,进一步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四是通过深入乡村宣传文明交通知识,提高农村群众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李忠波 钟薇 刘广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