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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永福交管大队四项措施推进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成效显著(图文)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刘广源 2011年4月21日9:47
    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部署,广西永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立足实际,强化措施,圆满完成了为期60天的整治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大队出动警力600余人次,共查处282起摩托车违法行为,其中摩托车超员36起,无牌无证32起,不戴安全头盔50起,通过整治,有效遏制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一是强化组织。大队专门成立了以永福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长范华山为组长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措施。此外,大队领导还实行分片包干制度,深入到路面、各乡镇检查督导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突出重点。针对驾驶人驾乘摩托车出行的特点,大队把上午8时至10时,下午17时至19时作为重点整治时段,加强了对县城主干道、306省道、永两线、良永线、永兴公路、永堡线、永矮线等路段的巡查力度,做到重点路段不失控。此外,重点加强了对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限处罚,始终保持了高压严管态势。
 
    三是全面覆盖。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大队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联合乡镇政府、派出所、农村基层组织的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有效地解决了由于警力不足,乡镇道路容易失控的问题,真正做到整治不留死角。
 
    四是广泛宣传。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了专项整治动期间,在县客运站、农贸市场、各乡镇张贴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整治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通告》,将涉及摩托车的重大交通事故和典型案例制作成了板报进行巡回展出。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展出板报4块,张贴通告100余份。同时,大队还邀请了县电视台记者随警参战,将摩托车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电视台予以曝光,对典型案例在报刊、网络上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李忠波、钟薇、刘广源供稿)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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